公告
一、 本公司配合價差補貼款追溯加發臺北市市區公車離職
駕駛員休息日加班費津貼,即日起接受辦理。
二、 追溯期間:自105年12月23日至107年7月31日,
期間曾在本公司所經營臺北市市區公車擔任駕駛員者。
三、 辦理時間,正常上班日早上10點至下午3點,並請於前
一日先來電告知,經核對後,於5個工作日內匯款至個
人帳戶內。
四、 請本人攜帶身分證、印章及存摺影本。
五、 聯絡人:鄭副理 (02)8791-7201
六、 符合資格之離職駕駛員,於離職日起五年內皆可申請辦
理。
東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敬啟
108年5月15日